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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創業資助金額: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 審批方式:單位申報、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審批機關審定。 深圳創業資助類型 1、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資助; 2、留學回國人員創業資助; 3、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競賽優勝者在深圳實施競賽優勝項目。參加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的項目優先予以創業資助、銀政企合作貼息資助、股權有償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來產業;先進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領域。 深圳創業資助申請條件 創業項目資助分三種類型,分別是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業資助、留學人員創業資助、創業大賽資助。 申請上述三類創業項目資助應當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注冊成立時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2017年度營業收入在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申請企業至少擁有1項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二)留學回國人員在深圳創辦的科技型企業,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和留學人員回國時間均在5年以內,且未享受過本市同類創業研發資助;留學回國人員為企業創辦人及控股股東,或占申請企業注冊登記中股份 (含技術股) 15%以上比例。 (三)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深圳)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優勝者,在深圳實施競賽優勝項目并且已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匹配資助的,在大賽優勝之日起2年內,需與備案創投機構簽署投資合同,并獲得實際投資。 深圳創業資助申請材料: (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七)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 (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九)申請留學回國人員創業資助須提供: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驗原件);企業信用信息單(申請人占股比例,網上打印加蓋公章);留學回國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十)申請創業大賽資助須提供:大賽優勝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與創投機構簽署的投資合同復印件及實際投資證明(申請匹配資助,需提供此件);創投機構備案證明文件復印件。 (十一)可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計劃文件等項目技術水平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詳情請咨詢:13923812050 深圳創業資助申請時間: 受理時間: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2月23日。 (結合受理情況,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 |